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即将开始,请相关单位及申请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有关申请书提交的注意事项
1. 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节点如下,逾期不予接收:
2015年3月9日16时,ISIS系统上传申请书功能关闭,系统不再接收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必须在截止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2015年3月10日、11日,集中接收纸质申请书。请申请人于规定日期前交所在单位,科学技术研究院不接收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
鉴于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避免系统关闭截止期间才网上填报。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请严格按照附件1中“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填写预算表。
3.所有项目类型(含杰青)纸质申请书原件均需交一式2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使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可用单面打印;提交申请书的签字页必须为签字原件,不能为复印件。左侧装订,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起装订。附件材料包含: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相关专业申报时所需的“医学伦理证明”等纸质材料原件。
(二)办理项目申请时提供的其他材料
为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通过率,科研院编制了以下附件,请申请人参考或在办理项目申请时提供。
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附件2)
该表由申请人逐项认真检查并在相关“□”处打√以示知情。仅作自查,无须上交。有关申请书撰写的其他注意事项,请务必详细阅读项目指南中各学部发布相关要求。2014年度全国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不合格率为2.8%,请老师高度关注,确保通过基金委形式审查。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与外校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的知情同意书(附件3)
为防止高级职称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用身份参与外校合作项目申请而造成的超项等情况,请确实参与外校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的高级职称人员,持此知情同意书1份,签字、加盖学院章后,由本人亲自来科研院C-410室办理盖“山东大学”合作章事宜。
3、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山东大学人员申请国家基金合同书(附件4)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经我校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需提供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合同,扫描上传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在站博士后人员书面承诺函(共2页,附件5)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2种格式,其中对国家基金委承诺函盖章后扫描上传,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对依托单位承诺函留存科研院备查。
5、学院提交在站博士后及在职博士人员申报国家基金人员清单((共2页,附件6)
表1: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除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外,还要向所在学院登记“清单”,科研院将按照该清单审核博士后人员申请书附件,并统一加盖申请书“承诺函”中的依托单位公章。
表2:鉴于我校去年形式审查中有多人因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而未提供导师同意函被初筛,请二级单位统计在职博士身份申报项目人员名单,以便审核。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集中申报期间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kjcjj@sdu.edu.cn,纸质加盖单位公章上交科研院。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请书,认真核实申请人资质,做好申请书的初步审核,确保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地址: 明德楼C-410
联系人: 张玉生 张琳 梁宗磊
邮箱: kjcjj@sdu.edu.cn
电话: 88369277
附件1.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2.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附件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与外校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知情同意书
附件4.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山东大学人员申请国家基金合同书
附件5. 在站博士后人员书面承诺函(共2页)
附件6. 在站博士后及在职博士人员申报国家基金人员清单(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