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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00:00   作者:本站整理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类别及招生名额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J.M) 招生名额:150人

工商管理硕士(MBA) 招生名额:自定

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名额:145人

公共卫生硕士(MPH) 招生名额:自定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 招生名额:50人

工程硕士 招生名额:自定

(工程硕士招生领域为: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21个)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我校招生专业共24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民商法学、民俗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英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新闻学、专门史、应用数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企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招生计划共120人,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不超过20人。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等具体事宜见“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类别报考条件及具体事宜”(附件1)。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山东省学位办网站http://www.xwb.sdpec.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网报编号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山东大学报名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 7月上、中旬。

我校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报名地点:山东大学新校北门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报考高校教师的考生还需带工作证)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审验。

四、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2008年10月25日、26日,考试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学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各类别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工作

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与招生单位共同组织。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各类别招生名额、考生的总体考试成绩及招生单位的培养条件确定。

我校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含工程硕士)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本省的招生院校之间进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招生限额和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并报学校批准。我校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宜

(一)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二)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高校教师专业基础课命题和阅卷工作的单位,务必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命题阅卷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招生工作相关网站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http://www.cdgdc.edu.cn.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http://www.meng.edu.cn.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办公室 http://www.xwb.sdpec.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http://www.grad.sdu.edu.cn.

附件:

1.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类别报考条件及具体事宜

2.《 2008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类别

报名条件及具体事宜

一、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我校限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二、工程硕士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第二阶段的考试是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好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00分(无学位不低于220分),单科不低于30分,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在网上下载)。各培养单位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于2008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四)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其中水利工程领域不得超过20%)。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五)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硕士生。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我校限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五、公共卫生硕士(MPH)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我校限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六、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知识与技能,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笔试与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以及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学习语种及派出计划进行录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外语语种我校限英语)、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我校招生简章。

附件2:

2008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 报考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推荐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所在单位性质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本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邮编)

( )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硕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硕士学位

证书编号

考生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高校教师报考专业分设研究学科方向的,请填写具体学科方向)

考生所在单位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历学位等相应信息请一律按照所获证书上内容填写。如证书上号码多于一个,上表中各证书编号栏请填写注册号;无注册号,请填写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等由发证院校(科研单位)编排的号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毕业学校”请填写相应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除此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此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有关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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