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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0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4日 00:00   作者:本站整理   点击:[]

各学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

及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丰富学生“四种经历”的要求和

在校期间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实践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的“社会

实践经历”教育,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更加充分的经费保障,切实让

社会实践成为我校学生完成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团队资助计划面向暑期及学期内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各类团

队。

二、资助数量及经费

(一)今年学校将立项资助社会实践活动团队50支,采取“先期发放启动

经费+后期结题资助”的方式对校级立项团队进行资助。平均每支团队资助经

费3000元,每支团队发放启动经费1000元,根据立项结题成绩、团队活动成果

成效、活动地域及实际花费额度等发放后期资助经费,要求学院配套资助比例

不应少于团队预算经费总额的25%,经费来源包括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研

究生培养经费、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团队成员自筹或寻求社

会支持。

(二)各学院要参照学校团队立项资助计划,实施院级社会实践团队立项

资助计划,并评选院级优秀团队(应包含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团队)。各学院

要采取“先期发放启动经费+后期结题资助”的方式对学院立项团队进行资

助,并对所有团队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学院对院级立项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

进行统一结题评审,在此基础上评选院级优秀团队,并从中按照学校规定比例

向校团委报送团队结题材料。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团队进行评审,从中选出

400支团队进行资助,平均每支团队资助经费500元。

要求各学院资助比例不应少于学院立项资助团队预算经费的75%,经费来

源包括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等,经费

不足部分由团队成员自筹或寻求社会支持。

三、资助类别及级别

(一)资助团队类别:

1.“项目化”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包括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

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

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等。

2.“体验式”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

型岗位体验及就业创业见习等。

3.“综合型”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可涵盖项目化实践与体验式实

践的内容,做到学生实践与教师实践结合、社会需求与教师科研结合、社会实

践与就业见习结合。

(二)资助团队级别:包括校级团队(跨学院组织的团队、校级学生组织

及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团队)、院级团队(由学院不同

年级、不同专业或不同学历层次学生组织的团队、院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组

织的团队)、支部级团队(由某年级或班级党支部或团支部组织的团队)。

四、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前期策划及准备:6月4日前,各学院向校团委提交2010年暑期学生

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

践接收单位,组织团队,为学生开具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见

附件1),由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

明(见附件2),无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不予立项,特殊情况请电话说

明。

团队组织的基本要求是:组织主体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党

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队员人数在5-15人(含5人,不包

括指导教师、领队,少于5人或多于15人不予立项),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含

1名),有一名领队,有1名队长、且队员有明确分工,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

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专题调研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利用寒

暑假、课余或周末时间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最终

须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

(二)立项申请:5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2010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

立项资助计划评审,确定学院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团队的数量、去向和实践

内容形式,并选出其中1―3支优秀申报团队报送校团委参加学校评审。

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参加学校立项评审的团队要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山东大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见附件3),并附上实践接收单位

的接收证明(复印件、传真即可,原件团队留存备用)、团队实践活动策划书

于6月4日前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邮箱

sdu_shehuishijian@yahoo.cn,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9964;申报参加学

院立项评审的团队按照上述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团委。

各学院要根据学院立项资助计划,统计所有组队信息,包括申报学校立项

团队、学院立项团队以及自筹经费团队,认真、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山东

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附上根据

学院团队组织情况制定的学院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应急预案,于6月4

日前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sdu_shehuishijian@yahoo.cn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申报材料要先报送团委有关分管老师,由有关

分管老师审核批准后统一报送团委社会实践部。

(三)立项评审:6月7日―6月11日。包括预审、书面评审、立项答辩和

立项公示四个环节。校团委对申报团队进行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预审团

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立项答辩会,最终评出约50支团队,在全

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公布。学院立项资助团队的评审参照上述程

序进行。

(四)项目启动:6月中下旬。学校与校级立项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

委签署立项协议;校团委为校级立项团队成员统一购买保险,为团队发放启动

经费;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及出发仪式。学院立项资助团队的启动参

照上述程序进行,院级立项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也必须统一参加保险,方可立

项和出征。

(五)项目实施:6月底―8月底。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

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项目结题:8月底―9月中旬。新学年开学后,立项团队结合2009―

2010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及评比表彰的各项要求,真实、准确、详

细、完整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见附件

5),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

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

校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立

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以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比。

学院对院级立项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进行统一结题评审,参照上述程序进

行。在此基础上评选院级优秀团队,并择优向校团委推荐部分团队参加资助评

审,报送数量为学院组队总数的50%(根据各学院《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

动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确定,不包括校级立项团队),提交材料包括团

队立项资助结题书、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

告。

(七)经费报销:10月。校团委将根据立项结题成绩、团队活动成果成

效、活动地域及实际花费额度等为学校立项团队报销活动经费,并为学校评选

出的院级优秀团队报销活动经费;各学院要按照规定标准为学校立项团队、学

院立项团队以及实践成绩成果突出的自筹经费团队报销活动经费。没有按期完

成立项或未按要求完成结题的团队由学校和学院分别追回启动经费。经费报销

将严格遵照预算,预算未列支的项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以及与社会实践

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允许更换和补充,因此产生的经费损失由团队自行承

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传达到位,认真组织申报

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优秀的团队在暑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

会实践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实施也标志着2010年暑期

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将学

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团支

部、每一名同学,认真组织大家积极申报。

(二)提前规划,提前准备,各项保障到位

1.各学院要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报工作与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

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紧密结合起来,早规划、早准备、早联络、早动员、早组

队,为学生组织团队、申报项目提供基地(接收单位)、项目资源及教师指导

等各项保障。

2.在联系原有社会实践基地或接收单位的基础上,拓宽视野、开阔思路,

建立一批新的学生实践基地,联络一批新的社会实践接收单位;探索建立体现

学院特色与专业特点适合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基本模式和内容形式;积极

动员专业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中来。

(三)争取政策,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1.各学院对申报校级立项的团队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配套支持

经费少于25%的申报团队学校不予立项。

2.学校要求各学院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实践教学经费、研究生培养

经费、学生工作经费、实践基地支持、关系单位支持等,实施本学院学生社会

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资助更多的团队在充足的经费保障下开展社会实

践活动。对于支持经费少于院级立项团队预算总额75%的学院,学校不予拨付

资助经费。

(四)紧扣主题,明确项目,保证申报质量

1.团队申报必须围绕某一实践主题展开(参考主题见附件6),都必须有

至少一个、最多两个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践项目,都必须有一份预期的实

践成果,且立项团队都必须进行一项切合实践主题或与实践项目有关的专题调

研、社会调查或科研攻关,对“大而空”无明确实践项目、“走走看看”参观

考察的申报团队学校不予立项。

2.学院申报团队应兼顾校级、学院级、支部级等各个级别,“项目化”、

“体验式”、“综合型”等各个类别。

3.学校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跨学生学历层次别组织申报团队,

以申报团队队长所在学院为主进行申报,申报团队为其中主要的两个学院共

有,在申报时,两个学院应充分协商,并在申报书中共同签署意见。

附件:

校团委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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