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
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10年9月20日之前以手机短信方式提交复核申请(具体方法见上述成绩查询网站),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相应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手机短信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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