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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及直属支部: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营造适宜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学校将开展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评审原则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学术委员会成员、专家学者、分管领导、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奖学金推荐和评审。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坚持突出创新、保证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浦东发展银行奖学金、齐鲁证券奖学金、立青奖学金、永华奖学金、山东烟草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已评))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2.其他各项奖学金,待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评审结束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评审通知,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两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评审情况说明

1.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评审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调剂具体的奖学金种类,申请者若不同意申请某一种校评奖学金,需在《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右上方空白处手写注明并本人签字。

2.用于申请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正式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

(2)第一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

(3)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是导师(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并在添加作者信息时添加导师为第一作者);

(4)科研成果不允许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的科研成果必须如实申报,若不如实申报,将按照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处理);

(5)科研成果必须经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审核后方可用于奖学金申请;

若所有成果均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不允许参与校长及校评奖学金评比,放弃名额由评审委员会在学部评审时统一进行调整。

3.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如不注明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4.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评审重点倾斜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在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5.创新活动奖学金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省级以上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赢得荣誉;(2)参加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一定成绩;(3)在全国性研究生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符合获奖条件者学院推荐将材料直接报学校评审。

6.提前通过英语考试的研究生,英语成绩不受限制。

五.评审时间安排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校评奖学金

(1)11月6日(星期二)前各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原件、德育考核等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并根据《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所确定的人数确定推荐人选。

因博士生人数较少,没有分配校长奖学金推荐名额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有成果特别突出者,可单独申报。

(2)推荐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培养单位通知推荐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并由各培养单位录入推荐排序,系统将自动生成《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校长及校评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

(3)11月8日(星期四)前,各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推荐人以下材料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16房间):

①推荐人选的《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份、《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成果清单》纸质版原件一份、全部科研成果原件(3篇以内代表性成果单独注明、排在最前面)、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单原件一份(若上一学年无必修课则需提供无必修课证明)。

每名推荐人的申请材料须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将《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校长及校评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封面》(附件3)贴于档案袋表面。

②《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校长及校评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2.创新活动奖学金

11月8日(星期四)前,各培养单位提交创新活动奖学金申请者《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份、创新活动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逾期未报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奖学金

(1)待校长奖学金及校评奖学金评出后,各培养单位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要求结合评审结果,按照《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其他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所有奖学金获奖者《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原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16房间)盖章审核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放入相关研究生人事档案。

(2)光华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生,对成绩和科研成果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3)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附件4)要求进行评选,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同时获得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

山东大学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名额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不占用本单位分配名额。

校长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送交poster一份(电子版,大小180cm×80cm竖版,分辨率设置100以上,jpg格式),以便在奖学金评审时参考和评审后宣传使用。具体内容和形式可参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专题-山东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成果展示”。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正透明,确保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作为山东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咨询电话:65785。

附件:

1.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

2.《山东大学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校长及校评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封面

4.《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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