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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项目开始遴选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30日 00:00   作者:leo   点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University of Auckland)达成的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至多20名中国学生于2007年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

一、可供申请的专业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3)材料科学与新材料、(4)能源与环境、(5)工程,包括生物医学工程、(6)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如经济学。

二、申请人条件

(1) 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 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 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 人选将从中国一流的大学选拔,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秀并具有从事研究的潜质;

(5) 具有在奥克兰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奥克兰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6) 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奥克兰大学开设的课程为准;

(7) 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

三、申请、评审和录取派出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新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本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为:

(1)申请人须在奥克兰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06年11月17日前按该校申请程序和要求自行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最好使用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申请: http://www.auckland.ac.nz/uoa/about/international/。如申请人无法使用网络报名,请与奥克兰大学联系索取纸质报名表。请申请人在申请前上网浏览奥克兰大学研究生院(the School of Graduate Studies)关于该校博士学位课程和相关导师研究领域的信息,并与该校相关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可能的研究课题与导师。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University of Auckland Joint Scholarships。

(2)申请人须在向奥克兰大学提交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向申请材料包括:

1. 《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 《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 向奥克兰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2006年12月中旬,奥克兰大学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通过其初审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专业)以及每名被推荐人选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要求对奥克兰大学推荐的人选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并将在2007年1月初前向奥克兰大学提供复审结果。

(5)2007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奥克兰大学将共同公布奖学金的最终录取结果。

(6)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3月中旬开始在奥克兰大学进行学习。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3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办理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四、留学期限及费用安排

一般情况下,在奥克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时间为至多4年。在批准学习期间的相关学费、签证申请费、国际旅费及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奥克兰大学共同提供。奥克兰大学将免除奖学金生的全额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的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

五、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sc.edu.cn

奥克兰大学:

Andrew Holloway

Director, Auckland International

The University of Auckland

New Zealand

Tel: +64-9-373 7599 ext. 82481

Fax: +64-9-303 5936

Email: a.holloway@auckland.ac.nz

Useful websites: http://www.auckland.ac.nz/

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06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我校人事处师资办。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我们。联系电话:88364306 88364557 联系人:曹怀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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