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36365路检测中心 >> 人才培养 >> 教学培养 >> 正文

关于组织2013级全体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中心):

为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加强我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历年心理普测的基础上,将于10月份组织面向全校2013级新生的心理普测工作。为保证测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校2013级本科生、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

二、测评方式

采取网上测评,本科生、研究生使用不同的测评量表,分开测试。心理中心统一安排测试时间、地点,学院(或所、中心)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测试。

三、测试工作具体安排

1、测评材料的准备

(1)9月24日至9月27日,请各学院(所、中心)指派一名本科新生辅导员和一名研究生新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辅导员填写“新生普测主试信息表”(见附件)并核实2013级本科新生、研究生人数,按“参测学生信息表”(见附件)的格式整理测试新生的基本信息,该表表头及单元格格式不得更改,文件中只能有一个工作表,即只能有Sheet1。各学院(所、中心)于9月27日之前将“新生普测主试信息表”和“参测学生信息表”发至liuqianqian@sdu.edu.cn。

(2)心理中心将在汇总“参测学生信息表”后协调安排各学院(所、中心)学生的测试时间。根据“新生普测主试信息表”中主试联系方式,将测试指导语、注意事项发给负责主试的新生辅导员,请各位老师按标准指导语规范主试。

2、组织施测

10月8日至10月31日,各学院组织集体测试,原则上10月上中旬安排研究生测试,10月下旬安排本科生测试。测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派督导教师到各施测地点监督指导。

3、后续工作

(1)请各学院(所、中心)于测试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未能参加集体测试的学生单独进行测试。如学生因休学等原因不能参加心理测试,请在测试完成后由学院(所、中心)为其开具加盖单位印章的“未参测证明”。

(2)各学院(所、中心)于测试完成后一周内将未参测学生的“未参测证明”,已完成测试学生的联系电话、班级课表信息(均为纸质版)交至所在校区心理咨询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协调指导该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根据心理测量要求制定相应制度,严格管理,监督指导。中心将及时通报各学院组织测试情况,对于测试不合格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心理普测工作联系人

(1)心理中心联系人:

刘倩倩地址:中心校区18号楼北楼2层229房间心理测量室

电话:883-63620 邮箱:liuqianqian@sdu.edu.cn

(2)各校区心理中心联系人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路老师 地址:中心校区18号楼北楼2层230房间 电话:883-62698

软件园校区:肖老师 地址:软件学院教学楼四区423房间

电话:883-90130

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许老师 地址:趵突泉校区教学三楼212室 电话:883-82118

兴隆山校区:曹老师 地址:兴隆山校区实验楼701室 电话:863-58107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1、 新生普测主试信息表.doc

2、 参测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