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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图书馆:2012年毕业生离校办理图书馆相关手续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2-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1、图书馆将于6月15日停止毕业生借书、25号停止交流生借阅图书。毕业生有特殊需要,请于关闭日期前,将所需图书提前借出。 2、毕业生读者须将所借图书和个人欠款全部清还、清退完毕方可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电子阅览室上机费无法清退,可继续使用完毕。

3、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的步骤:

为避免离校学生办理图书关闭手续的等待时间,本科生以尽量以集体为单位办理(班,院为单位),收齐需盖章的个人毕业离校手续单(必须填写完整,不能交空表),并提供含毕业生姓名、学号或校园卡号的名单(特殊学号,单独标示,如转学院等学生不在该学院学号范围内的特殊学号),到图书馆文理、政法、医学、工学、软件办证处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研究生必须在个人网上提交毕业论文通过后(涉密论文还须到中心校区图书馆主楼三层307房间先办理涉密论文验证手续),再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办理时,需再次确认通过情况无误后,图书馆方可给予盖章。

有省图书馆借书证的毕业生,必须先到省图书馆将图书和欠款清理完毕。然后带着省图书馆的借书证,到学校图书馆中心校区办证处,关闭省图借阅系统,再办理我校图书馆的离校手续。

交流生、进修生、留学生等,可以在图书、欠款处理完毕后,个人凭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各办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4、特殊问题的处理:

(1)图书馆办理完注销手续,毕业生不要再去拍卡,以防系统无法正常关闭。

(2)有挂失、冻结等情况的毕业生,需提前到信息办去解除异常状态。

咨询电话:88364904

图 书 馆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