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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是学历证书上网注册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3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拟于2013年6月和12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届时持本人身份证件、研究生证及已填涂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拍摄。

之前已经采集过图像信息的研究生,不需要重复采集。

二、时间地点

2012年10月29日在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软件园校区同时进行。其中: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时间为:

10月29日上午8:30—11:20

下午13:30—16:00

软件园校区时间为:

10月29日上午8:30—10:00

中心校区管理学院和MAB研究生图像采集时间为:

10月30日上午8:30—11:00

各培养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图像采集时间为拍摄单位全省统一安排,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请同学们按时参加。

三、信息卡领取与填写

各单位请于10月22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

信息卡应提前填涂好,在拍照时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信息卡各项均应严格按要求填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涂错误造成图像信息丢失等后果将由本人负责

填涂卡说明:

1、采集卡须用蓝黑油笔和2B铅笔提前填涂。卡上各项目均从左向右顶头填写;

2、院校代码:10422;

3、学院代码按3位数填涂,详见附件2;

4、查询汉字代码请见附件3,或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nwnu.edu.cn/zkzx/page/hzdm.htm,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的,在字上注上拼音,编码不用填写;

5、学历类别一律填写为“研究生”;

6、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

7、研究生本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与“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号码完全一致,信息系统中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仍按15位填涂;是军官证的仍填写军官证号码,否则会造成图像信息丢失

四、着装要求

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照片背景为蓝色,勿穿蓝色服装),发型规整,衣着整齐。

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相片信息采集标准见附件4

五、收费标准

每人15元,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照片为1寸8张,2寸4张。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图像采集由新华图片社山东分社承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0月29日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图像采集的同学,则需自行到新华社图片社山东分社补办(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本人要负责将所拍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个人所在培养单位(学院、部、所)。

2、请于图像采集完毕约45天以后,凭身份证号、姓名和学号登陆网站www.chsi.com.cn校对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问题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学院、部、所),由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特别提示:登陆网站时只核对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即可,其他信息不需核对。毕业研究生的学籍信息是以学校的“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学校将在学生毕业时以此为依据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届时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拍摄现场的秩序。保证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年10月19日

附件列表:

1.各培养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2.学院代码

3.汉字区位码表

4.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相片信息采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