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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第三届“研究生院杯”师生羽毛球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阳光体育”工作的开展,丰富我校研究生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师生良好精神风貌,传递勇于拼搏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交流,学校将举办山东大学第三届 “研究生院杯”师生羽毛球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山东大学第三届“研究生院杯”师生羽毛球赛

二、比赛项目

研究生师生混合团体羽毛球赛

三、参赛单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比赛时间

2013年5月9日下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地点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各参赛单位报名队员必须涵盖以下三类人员:

1、研究生导师

2、研究生事务管理人员

3、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参赛人员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一队。每队报队员6-7人(至少1名女队员),其中包括由导师或研究生事务管理人员担任的队长1人。

2、报名队员需有学生3人以上,老师3人以上。

3、上场参赛的5名队员中需同时有学生1人以上,研究生导师1人以上,研究生管理人员1人以上,女队员1人以上。

(三)参赛方式

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附件1)及《证明》(附件2),于 4 月24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gbtgw@sdu.edu.cn

比赛当日所有参赛队员持身份证和工作证(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导师需另持附件2证明复印件接受监督组检查后入场参赛,未携带以上材料者不得参赛。

七、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去年比赛前8名作为种子队进行抽签分组,采用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

2、比赛均采用三场二胜制,出场顺序为:混合双打、男单、男双,运动员不得兼项。

3、分组单循环赛三场必须都进行。

4、每轮比赛前5分钟,由参赛队确定出场队员阵容名单上交裁判,一定确定不得更改。确定名单后双方互验证件材料,不允许临时更换参赛队员,若有作假行为一经举报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5、允许以女运动员替代男运动员出赛(例如:可以用女双替代男双比赛;女双替代混双比赛)。

6、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并设8个优秀组织奖。

八、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报名联系电话:88369185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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