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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网上预报名及报送推荐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日程安排,现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及报送推荐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1月6日至2月28日

研究生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月28日前

各单位报送推选研究生名单及有关材料:3月6日前

二、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

符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资格、拟申请2015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我校研究生,可于1月6日至2月28日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出国管理”模块,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和说明(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按照学校工作通知要求和各单位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及申请材料报送

为保证推荐质量,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15年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员继续进行校内专家评审,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论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

各单位应组成3人以上的“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应有3个月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任秘书。

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选或面试,确定推荐研究生名单,并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逐一填写《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并进行网上系统审核(导师及学院的系统审核操作说明可在登录系统后查询),确定并打印推荐人选名单,连同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该表应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攻读博士学位与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人选分开,需分管研究生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员书面申请材料(附件3)。其中每位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人应附一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导师推荐意见》,《评审意见表》由各学院填写完整并统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评审意见表》和《导师推荐意见》均需各自扫描做成pdf文件,每人两个文件,以“研究生姓名+评审意见表或导师推荐意见”为文件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hwjl@sdu.edu.cn,主题注明“XX单位公派出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及导师推荐意见”。

3、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科研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使用计划等,每位推荐人一份,字数在400字以内。各单位应将所有推荐人意见做成一个word文件,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hwjl@sdu.edu.cn,主题注明“XX单位公派出国单位推荐意见”。

材料报送时间:3月5日-6日工作时间

材料报送方式:单位统一报送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5日

附件1网上申请流程和说明

附件2书面申请材料

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4推迟答辩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