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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研究生: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的岗位设置、研究生申请、聘任单位对“助管”的聘任考核,继续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www.gradms.sdu.edu.cn

各“助管”聘任单位账号和密码不变,研究生账号和密码与个人系统登录信息相同。

本次系统中“助管”聘任单位“维护助管岗位”、“审核助管岗位申请信息”菜单及研究生“申请助管奖学金”菜单开通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上午10:00至2011年3月6日晚8:00点。请相关研究生及时通过系统完成“助管”岗位申请,各用人单位按时完成审核聘任工作。

为更好的开展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加强对“助管”岗位的管理与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1.“助管”岗位聘任应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助管”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和《“助管”岗位研究生管理及工作规范》(附件2)要求办理,“助管”岗位应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研究生。

2.“助管”岗位申报要以处室或院(中心、所)为单位进行,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最高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3.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必须学有余力,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不得影响正常科研和学习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一个研究生只能聘任一个岗位的要求(“助管”岗位不得兼任)。若“助管”岗位研究生同时受聘两个岗位,按一个岗位计算工作量。

4.续聘“助管”岗位研究生起聘时间可为2月20日,新聘“助管”岗位研究生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二.聘任人数

1.机关各单位聘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数量的20%人(图书馆计划单列)。各院(中心、所)按每100名研究生聘1人的标准聘任。

2.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按本单位研究生人数200人以下1名,200—400人2名,400人以上3名的标准进行聘任。德育工作助理应为高年级研究生,且为中共党员。

3.辅导员助理各学院可按每200名本科生聘1人的标准进行聘任。

4.各单位可聘任人数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看。

三.岗位考核与奖学金发放

1.本学期“助管”岗位聘用及奖学金发放金额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助管”奖学金直接发放到研究生中国银行账号,每学期分两次发放。

2.续聘“助管”研究生自开学之日起计算工作量,新聘“助管”以单位聘任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工作量。

咨询电话:65785。

附件:

1.《山东大学研究生“助管”奖学金实施细则

2.《“助管”岗位研究生管理及工作规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