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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0   作者:    浏览次数:

山 东 大 学 文 件

山大研字〔201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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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

通 知

各招生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工程硕士

1.GCT总分不低于190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196分,单科不低于30分;

2.项目管理领域GCT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214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210分,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50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

总分不低于170分,英语不低于40分,综合知识不低于40分,管理不低于60分。

(四)公共卫生硕士

总分不低于145分,单科不低于35分。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25日,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分为两处:

1.中心校区北门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报考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化学院、生命学院、数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学院、环境学院、36365线路检测中心|主頁欢迎您、政管学院、法学院的考生;

2.千佛山校区六号楼330教室,报考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控制学院、土建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的考生。

考生先到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领取考生全国联考成绩单后,再到学校报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复试考试费。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报名现场确认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复印)一式二份。

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附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一式两份。

2.提交的上述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查询件、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在学校报到点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加盖“审查合格”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及相关证件,到所报考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四)调剂或转专业

我校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受名额限制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工程硕士调剂或转专业要求如下:

1.2010年GCT成绩已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拟调剂工程硕士领域的考生,经个人申请,接受学院及学校同意,需参加拟转入工程硕士领域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学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不再允许考生调剂工程硕士领域。

2.经我校同意接受的、持有2009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的考生,亦需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资格审查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同上,同时确认2009年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3.今年拟调剂我校的工程硕士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院校,GCT总成绩在198分以上,单科30分以上,并需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到我校进行审查。

我校不接受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不接受无学位考生的调剂。项目管理领域不接受调剂考生。

三、相关考试与面试

考生需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或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一)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1.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考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学校巡视检查。

2.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3.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命题

工程硕士专业课命题不得少于2套,由学院分管领导随机抽取1套。命题和阅卷的招生学院,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试卷和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纸由学院统一装订成册存档,原始试题及答案与复试名单一并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

1.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9:00-11:00。

考试地点:中心校区公教楼3-4层。

2.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的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录取工作小组,认真做好复试工作。招生学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复试中有考生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有关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予以公布,并提前报在职教育中心备案。

(二)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初审关,对2000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全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验证并打印学历证书查询件,查询结果须秘书签字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

(三)学院根据考生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的情况,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1年1月5日前将《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四)研究生院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经学校批准后,于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

附件:

山东大学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研究生 在职攻读 录取 通知

山东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