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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0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作者:科技处 时间:10-09-09 浏览:688

为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提高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财政部、教育部自2009年起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我校利用该专项资金设立“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0年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类专项、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一、自然科学专项:

(一)、申报类别

1、杰出青年培育项目:计划资助10人左右,自由申报。

2、自由探索项目:计划资助80项左右,自由申报,申请人注明所属学部。

3、交叉学科培育项目:该项目已于今年上半年进行了项目指南征集,评审后的交叉学科培育项目指南见附件,依据项目申请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注意事项

1、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自然科学类专项)。

2. 同一申报者每年限申报所有类别项目1项,杰出青年培育项目、自由探索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40岁,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自然科学类专项)的有关规定,2009年获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资助的不再受理。

3、申报者填写相关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附检索报告,因时间紧迫,检索报告可延后一礼拜上交,申请书必须在9月16日之前上交,经所属部门审核后报学术研究部重点建设办公室(鲁能科技大厦A座201房间)。

4、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月9月16日

(三)、联系人及电话

刘全芬:88369528

胡大伟 :88361825 (军口涉密内容)

二、人文、社科类专项

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现将2010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别:一般项目,3―5万元。

2、研究周期:2―3年。

3、申报及评审要求:

(1) 申报条件见《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

(2) 2010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项目申报与立项将采取限额的办法,学校根据文科各单位近三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数量;立项数量以及科研经费数量确定各单位申报与立项名额(名额由社科办通知各单位)。

(3) 各单位上报项目必须经过基层学术委员会评审,基层学术委员会应对申报者学术水平及项目意义价值签署明确具体意见。

(4)各类青年成长基金及自主创新基金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4、上报材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申请书”2份、申报一览表1份及其电子版。

5、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0年9月17日,各单位统一报送,逾期恕不受理。

6、联系人及电话:王涛 张荣林 88364802

附件: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