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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7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预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指标

(一)评选范围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论文作者如获得博士学位前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申报。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分配的指标(附件一)进行推荐。

(二)评选工作的推荐指标分配向国家重点学科和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倾斜,每学科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名推荐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两者不重复计算)。

(三)未标明推荐指标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如有确属特别优秀的论文也可申报,但推荐人选不能超过1名。

(四)未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上来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可直接报校学位办公室,但须由至少2名本学科的专家(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写出推荐书。

(五)学校拟在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基础上初步确定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预推荐人选。由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目前尚未发文布置推荐工作,届时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二次申报,原则上未被列入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预推荐人选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的博士学位者不能再次申报,此时间前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二次申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下达的推荐指标进行推荐。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二份(务必与原存档论文一致);

(二)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一览表(附件二)纸制版及相应电子文档各一份。纸制版需加盖公章,电子文档请以培养单位名称+原文件名命名。

(三)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三)一式十份;

(四)有关证明材料(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中注,所有成果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6月30日,此时间后的成果不能填写)加装封面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确保把本学科最优秀的博士论文推荐上来,为参评全国的优秀博士论文打好基础,并以评选为动力,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