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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05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我校2010届贷款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信息档案建设与贷款还款协议签订等工作,现将2010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届贷款毕业生学生信息网上录入工作

请学院辅导员按照以下要求指导2010届贷款毕业生,及时、准确网上录入学生信息。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0届本科毕业生需登录奖助贷管理系统http://202.194.15.37:8080/xsgl/,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特别提醒: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需先网上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提交成功后再网上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直接网上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输出并提交纸质《山东大学2010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2、在读研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0届研究生毕业生需填写《山东大学贷款研究生系统导入信息表》(附件2),5月1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版到资助中心,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qindai@sdu.edu.cn

3、按照《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学院应建立健全2010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请各单位组织所有贷款毕业生(含研究生)如实填写《山东大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附件3),并妥善留存建档,资助中心将定期检查学院档案管理情况。

(二)2010届贷款毕业生离校诚信教育与还款协议签订工作

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谈话过程中请做好谈话记录附件4,以便工作考评)

学生信息网上录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于6月上旬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签订还款协议。签订会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奖助贷管理系统贷学金使用说明.rar

附件2:研究生导入信息表.xls

附件3:山东大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doc

附件4:谈话记录表.doc

附件5: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评办法.doc

附件6: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评表.doc

学生资助中心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