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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30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延揽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09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试行)。2010年度该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年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非华裔优秀青年学者,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2.重点推荐美欧日俄等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现职青年学者。

二、支撑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申请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科研合作,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学校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中包括来华期限、生活费用保障、工作条件保障以及知识产权处理等方面的约定。其中,协议中的来华期限应涵盖基金申请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申请书一式三份;

2.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意见表一式三份(单位意见由申请人填写);

3、申请人和我校的协议书一份;

4.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一份,该证书不得以其它材料或证明代替;

5.两封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学者;

6.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36365路检测中心,一式三份;

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供电子版(推荐申请书、推荐意见表提供DOC文件,协议书、博士学位证书、推荐信提供扫描文件,代表性论文提供PDF文件),发送至zhuzichuan@sdu.edu.cn

四、注意事项

1.该项目资助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半年期项目资助期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一年期项目资助期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资助强度为10万元人民币(半年期)或2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

3.申请人同期只能承担一项该项基金。

4.经费预算比例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515/28461.htm

五、截止日期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5月14日前报送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鲁能科技大厦A-213)。

学术研究部 88369277

附件:

1.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

2.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申请书

3.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