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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申报2010年度“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6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山东省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组发[2009]44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0]11号)精神,现就我校关于申报2010年度“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具有国际或国内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申报人不能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6个月的,请说明理由并提出过渡计划。

4.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09年1月1日之后。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2010年“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申报工作将于4月、7月、11月分三批进行。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等有关材料,审核汇总后将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以及电子版请分别于2010年4月5日、7月1日、11月1日前报到我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和附件(一式16份)

申报人逐项填写《山东省引进海外创新人才申报书》并以申报书附件形式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合作计划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三)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没有内容的栏目需填写“无”。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博 张春河

联系电话:0531-88364847

电子信箱:rcb@s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引进海外创新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