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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0   作者: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是学历证书上网注册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做好2010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拟于20106月及201012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2009年底毕业仍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届时持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及已填涂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到指定地点拍摄。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因故不能在本校区(单位)规定时间照相的研究生,也可在其他校区进行拍摄。

二、时间地点

2009年9月17日在各校区同时进行。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

9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软件园校区:9月17日上午9:00―11:3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特别提示:图像信息采集时间为全省统一安排,不再另行组织,请同学们按时参加。

三、各单位请于911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提前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信息卡填涂好后于拍照时自行交拍摄单位。

填涂卡说明:

1、 采集卡须用蓝黑油笔和2B铅笔提前填涂。卡上各项目均从左向右顶头填写;

2、 院校代码:10422;

3、 学院代码按3位数填涂,详见附件2;

4、查询汉字代码请见附件3,或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nwnu.edu.cn/zkzx/page/hzdm.htm,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的,在字上注上拼音,编码不用填写;

5、 学历类别一律填写为“研究生”;

6、 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

信息卡各项均应严格按要求填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四、研究生本人各项信息应依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内容进行填涂,并与之完全一致(包括身份证的位数),若有变动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信息更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研究院批准后,方可变更。若因本人填涂错误造成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制作等方面的混乱,将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为教育部规定为蓝色背景,最好勿穿蓝色服装),发型规整,衣着整齐。

六、收费标准:每人15元,由研究生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

七、其他事宜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山东分社承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9月17日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需自行与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补办。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相片信息采集标准见附件4。

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信息采集联系方式:

电话:(0531) 82024793 82024739

传真:(0531) 82024793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2、请务必于图像信息采集完毕约45天以后,凭身份证号、姓名和学号登陆网站www.chsi.com.cn校对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问题由所在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届时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拍摄现场的秩序。保证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

附件列表:

1.2010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安排表

2.山东大学培养单位代码表

3.汉字区位码表

4.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