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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研究生到厦门大学访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10   作者: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厦门大学签署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我校今年下半年将在部分学科分别派遣10名2008级硕士研究生到厦门大学访学一学期。请有关培养单位按《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选派与管理办法》(附件1)和研究生院分配的计划数(附件2)进行推荐,并签署《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承诺书》(附件3)。于6月22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申请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月22日仍未报名的单位其派出计划将分配到其他单位。学校遴选后,将于7月初公布确定访学生名单。

访学研究生的住宿费按我校标准正常收取,到厦门大学的住宿由对方统一安排。

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