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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0   作者:研工部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评奖原则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分管书记、分管院长和专家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及本单位奖学金评审原则,在充分了解申请者情况、吸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2、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宁缺勿滥的原则,除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外,其他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原则上只在二、三年级中评审;对于课题研究需要的优秀博士生可放宽至第四学年;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生按硕士生参评,占本单位硕士生分配名额。

4、校长奖学金获得者若本年度德育考核为“优”,同时授予“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称号,其他奖学金获得者(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除外)若本年度德育考核为“优”,同时授予“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称号。

二、奖学金种类及奖学金额度(见附件)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基本要求

1、奖学金申报应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之规定执行。

2、所有申请奖学金的二、三年级研究生本年度德育考核在良好以上。

3、本年度受各类处分者,不能参加评奖。

五、评审材料要求

1、校评奖学金上报材料要求:

(1)《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面打印)1份。

(2)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应该包括已修所有课程成绩,并由研究生秘书签字,加盖单位公章)1份。

(3)所有用于申请奖学金评审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论文复印件须有封面页、有本人作品名称的目录页和文字正文全部内容;著作复印件须有封面页、编著者名称页、出版日期页和正文中有本人姓名页当页的复印件;其他复印件参照执行。

材料只报送复印件,报送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原件核对,并由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校评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bj@sdu.edu.cn。

(4)凡符合《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一项的校长奖学金申请者不再单列,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排序上报,并在备注中注明情况;符合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二项、第三项的校长奖学金申请者可单独申报。

2、其他奖学金上报材料要求

(1)《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面打印)1份。

(2)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应该包括已修所有课程的成绩,并由研究生秘书签字,加盖单位公章)1份

3、项目奖学金上报材料要求

(1)潍柴动力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临沂市人民医院奖学金的项目部分获得者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面打印)。

(2)第二校园奖学金获得者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面打印)。

(3)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得者中参加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教育创新项目,在论坛上宣读论文,在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面打印)。

(4)科技创新奖学金(新立项部分)、社会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1份。

六、评审办法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立青奖学金、浦东发展银行奖学金、三星奖学金、齐鲁证券奖学金、AMD奖学金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2、其他各项奖学金由学校下达评审名额,待校评奖学金评审结束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两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七、评奖时间安排

1、11月28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校评奖学金申请者的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东区新校老晶体所312房间),由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2、其他奖学金待校评奖学金评出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校评奖学金评审结果,按照本单位分配名额和评比情况,调整和确定其他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并在本培养单位范围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时将《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一览表》(须将校评奖学金、其他奖学金全部汇总在内)、《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书面材料1份(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至yangbj@sdu.edu.cn。

八、其他事项

1、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全校通报,并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等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并全校通报。

2、因个别社会奖学金正在联系或协商中,是否评审将根据设奖者意愿另行通知。

3、通过英语免修的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时英语成绩不受以上单科成绩限制,计算平均分时不计算英语成绩。

附件1: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汇总

附件2:《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及额度》

附件3:《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4:《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表》

附件7:《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8:《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校评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

附件9:《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0:《山东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