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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3   作者:lai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0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拟于2008年12月、2009年6月及2009年12月之前进行毕业答辩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地点

11月3日在各校区同时进行。

软件园校区:11月3日上午9:00―11:30

东校区新校:11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东校区老校:11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南校区、西校区:11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拟于2008年12月、2009年6月及2009年12月之前进行毕业答辩的每一位研究生,届时持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及已填涂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到指定地点拍摄,不要错过拍摄时间。因故不能在本校区(单位)规定时间照相的研究生,也可在其他校区进行拍摄。

2、各单位要提前组织应届研究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 采集卡须用蓝黑油笔和2B铅笔提前填涂。卡上各项目均从左向右顶头填写,①院校代码:10422; ②学院代码按3位数填涂,详见附件2;③查询汉字代码请见附件3,或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nwnu.edu.cn/zkzx/page/hzdm.htm,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的,在字上注上拼音,编码不用填写;④学历类别一律填写为“研究生”,⑤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其他各项严格均应按卡上要求填涂,要确保卡上信息准确无误。各单位请于10月27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信息卡填涂好后于拍照时自行交拍摄单位。

3、研究生本人各项信息应依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进行填涂,并与之完全一致(包括身份证的位数),若有变动须按信息更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研究院批准后,方可变更。若因本人填涂不当造成日后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制作等方面的混乱,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4、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为教育部规定为蓝色背景,最好勿穿蓝色服装),发型规整。

5、届时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顺序组织拍摄,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拍摄的先后顺序,维持好现场秩序。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关文件精神,本次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山东分社承担。图像信息包括二寸4张,一寸8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院名称、研究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五种信息(因从2008年起学位档案将不再收存胶片底板,故全部采用电子版)。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教育厅[2002]5号文件执行,每人15元,由研究生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

五、其他事宜

1、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1月3日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图像采集的研究生,请到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 。

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信息采集联系方式:

电 话:(0531) 82024793 82024739

传 真:(0531) 82024793

地 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图像采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相片信息采集标准见附件4。

2、图像信息采集完毕约40天以后,研究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和学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校对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

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64696(刘老师) 64673(谢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8年10月22日

附件列表:

1.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安排表

2.山东大学培养单位代码表

3.汉字区位码表

4.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