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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发布日期:2008-03-13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一、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报名日期、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21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08年3月24-28、31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大学各有关学院

三、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山东大学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简况表”) ;

②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经原毕业学校盖章或公证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

2、交费

收费标准详见《山东大学2008年各单位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见附件)。

申请人汇款时,务必注明:姓名、学院及用途“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课程阶段)”。我校开户单位:山东大学,账号:412300476368094001,开户银行:山东济南 中行历城支行。

已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今年转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补交学费(课程阶段)。

3、交表:申请人需于3月31日前将资格审查等材料交回各学院报名点。

4、领取通知书:申请人于4月25--30日到各学院领取“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学生证及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表中所填内容要求本人手工填写,字迹工整,所附材料按要求办理。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即交纳申请硕士学位前期学费,发票复印件经核实后和身份证、经原毕业学校盖章或公证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订在“资格审核简况表”后。

2、本人报名携带的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资格审核简况表”、学生证中指定位置。

3、根据《关于我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学费及报销规定的通知》(山大人字[2005]32号)要求,本校教职工须持人事处的专用介绍信报名,并全额交费。

4、申请人可持学生证、一张照片到学校图书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书证。

5、申请人随时点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申请学院网站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和最新通知,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rad.sdu.edu.cn。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山东考区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30日―31日。新生须持学院初审合格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课程阶段)发票、已通过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试的成绩单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核表》、网上报名号等,到我校东校区新校图书馆办理报名手续。

六、200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公共课安排

1、英语(72学时,含听力部分)

2008年注册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须参加英语课的学习,并通过课程考试,方可取得学分。

教材:大学英语(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全新版综合教程学生用书)第二册,听力教材大学英语(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修订本)第一册。

上课时间:6-7月份开课。

另外:报强化英语班的学员,须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的发票(2007年的学员持学生证)于3月24日-31日到公共外语教学部报名(地址:东校区新校文史楼北门一层东143室,联系电话:88364803)。

2、马克思主义理论课(54学时)

上课时间:5月3、4、10、11、17、18、24、25日,早8:00-11:30、下午2:00-5:30。上课地点:东校区新校公教楼111室。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材可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购买(地址:东校区新校电教南楼211室,联系电话:88364521)。

3、新学员须参加本学期公共课学习、考试,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于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方可缓修、缓考。

4、公共课考试拟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