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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14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可按照校历安排学生离校,学生于2008年2月24日按时回校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注册者要向所在学院请假。

二、教职工1月19日、20日、21日正常上班,寒假时间为1月22日(星期二)至2月21日(星期四),2月22日起上班,2月23日(周六)、24日(周日)正常上班。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各单位负责人要保证通讯畅通。各学院及宣传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研工部、设备处、公安处、基建处、后勤处、医卫处、南新区办公室、网络中心将值班安排表(附后)发送至校长办公室(行政事务科:xbxzk@sdu.edu.cn)、人事处(劳资科:rsc@sdu.edu.cn)、公安处(xgac@sdu.edu.cn),无须报送纸质表格。

四、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形势政策及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全面掌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假期离校的师生须告知所在单位,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

五、南新区放假期间做如下安排:

(一)2008年1月25日至2月20日,实行校区封闭,封闭后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具体安排由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负责。

(二)封校前,图书馆阅览室、教学楼C座教室要部分开放,并公告具体开放时间,以保证留校学生学习。

(三)自1月21日起至2月21日,班车、交通车停运,出行师生可乘坐K52路公交车。

六、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的房屋以及教学、科研和办公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查遗补漏,杜绝事故隐患。后勤饮食中心要全面安排好假期间的伙食工作,保证留校学生、值班员工的饮食供应;保卫部门和各楼宇传达人员要加强门卫管理,做好各教学楼、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节能(节水、节电、节暖)措施,防止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等能源浪费现象,校办和后勤部门要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后要对造成浪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下学期开学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保证学生返校后正常上课。学校于2月22日组织检查开学准备工作。

寒假期间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假期学校总值班电话为:白天:88364701、64702

夜间:8836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