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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为提前做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6日-20日。学校将于3月30日至4月6日提前开展选拔工作,获选者方具备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该项目的资格。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分4月和9月两个批次进行选拔,总计规模45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2015年1月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但未被录取人员。

2.选派专业

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政法、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重点推荐国家和部属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群体(平台),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重点学科和学校优先发展的学科和专业。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3.申请人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学校提前选拔阶段,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

(2)国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

以上材料提交1份纸质材料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其中国外正式邀请信原件的PDF扫描件,《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邮箱。

五、注意事项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结果在5月公布,录取后留学资格有效期一年(即有效期至2016年3月2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2.学校将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研修计划,研修计划需详尽,具有较高水平,且应与在研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请申请人于4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

联系人:王姣云,联系电话:64557,邮箱:szb@sdu.edu.cn

人事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