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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鲁教科发〔20161号),2016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拟于10月份进行。为做好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报者和完成单位的要求。

1、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者须是对申报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完成单位应是山东大学,并均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等学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二)对申报成果的要求。

1、申报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成果须为201511日至20151231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

   申报论文必须在核心学术性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

3、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4、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原则上应整体申报。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5、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6、不具有《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7、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精神,请各高校择优推荐在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实行限额申报

我校将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按教育厅分配的申报限额报送34

(二)网上申报

本次评奖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申报。网上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我校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平台,按照填报要求填写评审书内容。

(三)网上审核。

我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我校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审核重点为:(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审核完成的项目,可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2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

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成果检索证明等。

推荐书从网上平台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四、具体申报流程时间安排

11014前各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评审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1份(含附件,附件均为复印件),同时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汇总表》纸质版1份(须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skc@sdu.edu.cn,邮件主题务必注明“2016年教育厅奖励”)。

21017通过邮箱向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发放用户名和密码。获推荐资格的项目即可按照通知第三条“材料申报”的要求进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准备。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1917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02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

五、其他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组织好本单位优秀科研成果的遴选和推荐申报工作,按照网上审核重点要求进行材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申报。

2、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3、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周琳

    电话:88364584

    邮箱:skc@sdu.edu.cn

    报送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421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鲁教科发〔20161号)

    2.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奖申报学科

  3.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2016年度)

    5.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2016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