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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团队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实施方案》及《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对2012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团队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考核评估分为结项考核和整体考核。

结项考核主要是青年团队项目的结项审查。青年团队各项目要整体完成方可结项,结题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一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级一等奖或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新的科研项目;

(5)产生重大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并经过学校组织的专家委员会鉴定。

整体考核主要是考核青年团队项目在传承特色与优势研究,发展新兴交叉研究方面的整体发展情况,考核青年团队项目在标志性成果、学术交流、人才成长、项目承担以及团结协作情况。

评估结果将在人文社科研究院网上公示。

二、材料报送

符合考核要求的青年团队联络人请如实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团队项目结项考核表》(附件1)5份并附结项成果(著作类提供5套书,其他成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4份);同时青年团队各子项目负责人人请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团队项目代表性成果考核表》(附件2)5份。

请各项目联络人于10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汇总后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42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sdu.edu.cn。联系人:周琳 电话:88364584。

三、注意事项

1.青年团队如认为在建设期内本团队已形成水平领先、特色鲜明的研究集体,可以填报《代表性成果考核表》展示团队建设特色(该表附《青年团队项目结项考核表》后装订),同时该团队子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分别填写《代表性成果考核表》。

2.代表性成果上交后由人文社科研究院统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查重工作,各项目查重报告由我院统一出具。

3.评估为优秀者将继续获得学校支持。管理混乱、建设期内研究工作无进展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在今后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中不予考虑。

附件:

附:权威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

2

文学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3

文艺研究

中国艺术研究院

4

中国语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5

文献

北京图书馆

6

历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7

考古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8

哲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9

自然辩证法通讯

中国社会科学院

10

世界宗教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11

社会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12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3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4

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15

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6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

17

统计研究

中国统计学会、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18

政治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19

文史哲

山东大学

20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21

管理科学学报

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

22

外语教学与研究

北京外国语大学

23

外国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24

外国文学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25

新闻与传播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26

档案学通讯

中国人民大学

27

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京大学

28

心理学报

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29

体育科学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注:进入SCI、SSCI、AHCI检索的国外学术刊物(须用外文发表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等同于权威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