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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由于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由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对本单位上报项目进行排序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4.5月10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

5.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申请一览表》(排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

6.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7.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3年6月5前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skc@sdu.edu.cn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黄华伟;联系电话:010-66096629。

社科处联系人:周琳;联系电话:88364584

Email:skc@sdu.edu.cn;地址:明德楼B座419室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何琬冰、王楠;联系电话:010-58581198,585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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